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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方法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中的應用發表時間:2018-08-27 17:28 我國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對建沒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否超標的主要評判標準為《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 —2002,在這個標準中衛生限值分3種:①最高容許濃度(MAC):指工作地點、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均不應超過的有毒化學物質的濃度;②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PC—STEL):指一個工作日內,任何一次接觸不得超過的15min時間加權平均的容許接觸水平;③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指以時間為權數規定的8 h 工作日的平均容許接觸水平。 如何檢測采樣才能夠使檢測的數據與現場實際情況相符合,是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面臨的難題。通常情況下,對MAC利STEL的檢測是根據評價人員的現場凋查與工作經驗,判斷某個工作崗位、某個時間段危害因素的濃度高低,選取這段時間進行采樣檢測,這就不可避免地受到評價人員的技術能力和經驗的限制,從而極有可能造成所檢測的數據不是該崗位實際存在的最高濃度,最高濃度沒有捕捉到,從而在評價中忽視了毒物的危害。 現有的《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中要求對現場的檢測頻次是連續檢測3 d,每天上下午各采 3 個樣。實際工作中證明,這樣的采樣方式也是不嚴格、不科學的,容易把高濃度點漏掉。TWA 的采樣首推個體采樣,但這種采樣方式同樣有其局限性。 因為有的毒物是使用吸收液收集的樣品,不能采用個體采樣的手段;同時,各企業的員工素質不同,不能夠很好地配合采樣,往往受人為影響的可能性極大;如果工人不懂得個體采樣器的使用方法,則可能出現廢樣;如果工人有意造假又不懂個體采樣器的工作原理,就有可能損壞儀器;即使是個體采樣有效,但是一旦個體采樣結果超過國家標準,那么僅憑個體采樣的結果是很難對現場的情況進行原因分析的。鑒于以上原因,結合工作實際,我們采用了定點短時間檢測、定點連續檢測、個體檢測 3 種檢測方法相結合的檢測方式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的現場檢測。 定點短時間檢測:對于作業人員不固定的工作崗位、數個崗位進行巡視或多點操作的工種,有害物質濃度極低并且在工藝上分析濃度較小而作業人員又有停留的崗位;或作業人員固定的工作崗位,但是在工藝分析上有害物質濃度變化小的崗位,僅需要在該崗位的檢測 3 個周期,每周期15min 采集一個樣品進行分析。此 3 個數據中最大值作為該工種在該崗位的 STEL (或MAC)值,并在計算該工種的 TW A 值時以此數值作為該崗位每個時間段的計算值。 定點連續檢測:對于作業人員不固定工作崗位、對數個崗位進行巡視或多點操作的工種中,有害物質濃度較高或在工藝上分析存在濃度變化、而作業人員又停留的崗位;或作業人員固定工作崗位,但是在工藝分析上有害物質濃度較高、濃度有變化的崗位;或在生產過程中工人進行間斷式加料的工作崗位,應采用在該工作崗位每 15 min 采集1個樣品,連續檢測 1個工作周期,以其中最大值作為該工種在該崗位的 STEL (或MAC)值,并在計算巡視工種的TW A 值時采用此工種在該崗位的操作時間相對應的濃度值進行計算,固定該崗位進行操作的工種,取每個檢測濃度與其相應的時間共同計算該工種的TW A 值。 個體檢測:對于作業人員不固定工作崗位、操作點超過 15 個以上的工種,無法對其停留的每個崗位進行布點檢測,而且待檢測的物質義可以使用個體檢測儀器進行檢測,那么就對該工種進行個體檢測(1個生產周期內的長時間采樣),在采用該檢測數據前一定要對作業人員佩戴個體采樣器的過程進行控制,并在分析超標數據時,對該工種的作業方式進行詳細的調查,以確定超標原因。如果能結合工藝分析、工種分析、現場寫實等相關信息,依據有毒物質存在方式和可能的濃度變化趨式,合理的采用定點短時間檢測、定點連續檢測、個體檢測3種檢測方法,是可以達到真實地反應作業現場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濃度變化規律的,從而為職業病危害評價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上一篇簡說“三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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