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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項目職業病危害與防護對策發表時間:2019-03-29 13:24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污水處理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國家關于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的要求,本文分析了污水處理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預測其危害及程度,提出一些論證意見及相應的防護對策,供同仁們參考。 1.污水處理的一般工藝流程污水首先經過格柵排除柵渣,再經過除油池、沉砂池、生化曝氣池及沉淀池,最后排入排水管網經沉淀池沉淀的污泥,部分回流再經生化曝氣池處理,清水達標排放,污泥則經沉淀、自動廂式壓濾脫水,外運。 污水處理工藝一般采用化學法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法。化學法采用氣浮法,除去水中大量的懸浮物和其他雜質;生物法采用厭氧好氧生物接觸氧化法,進一步除去水中有機物。 2.污水處理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污水處理生產工序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氫、氨、鹽酸、氫氧化鈉以及病原微生物。 硫化氫的形成主要是在氣溫升高、水下厭氧條件下,淤泥中蛋白質被細菌迅速分解,產生大量硫化氫氣體,溶解在污水和淤泥中。由于硫化氫的密度比空氣大,聚集在池內或低洼處,作業人員進池內檢修或清理壓濾泥餅時,吸人高濃度的硫化氫氣體即可發生急性硫化氫中毒事故。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工序為巡檢作業,接觸硫化氫的機會很少,工藝過程中采用自動控制、自動檢測、在線顯示、自動報警和遠程操作的先進管理模式,所投加藥劑均為外購液態成品,自動投加,淤泥脫水采用自動廂式壓濾、機械清淤,且多為露天環境作業,因此,作業工人發生硫化氫中毒的可能性較小。但在非正常生產的情況下,例如,潛污泵發生故障需提升出水面維修,在提升過程中因攪動污泥可使大量硫化氫逸散出來,此時,操作工人若距離污泥較近,則有可能吸入硫化氫而發生中毒;在維修管道閥門時,或需下井(下池)作業時,在狹小的空間內攪動了污泥、污水,可使局部硫化氫濃度過高,當作業工人不注意個人防護時,可能發生急性硫化氫中毒甚至死亡事故。 污水處理設施主要包括調節池、酸堿中和池、混凝膠凝池、沉淀池、加藥罐、水泵、污泥脫水以及控制系統等。其中酸堿中和采用30%鹽酸、30%液堿中和調整 pH 值后再經次氯酸鈉氧化處理達到三級排放標準。因此生產過程中可能接觸到鹽酸和氫氧化鈉。 在污水處理過程中,粗格柵、細格柵、提升泵站、沉砂池、貯砂池、水解池、生物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間、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間等區域的作業工人均有可能接觸到硫化氫以及少量的氨類物質。 處理的污水有一部分是生活污水,其中可能存在病原體。在污水、污泥處理的生產過程中,可能接觸到病原體。 3 防護對策3.1選址與布局 (1)污水處理項目嚴禁建在飲用水源的上游,并位于居民區當地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在生產區與辦公區之間設有足夠防護距離和綠化隔離帶,以減少對辦公區的影響;廠區道路順暢便于干化污泥外運。 (2)污水處理間應布置在遠離生產車間的廠區邊緣;對于聯合廠房的工藝布局,如必須安排在聯合廠房內,則應與房內隔絕,門窗開在車間以外,車間內側可選用密閉隔離窗,便于觀察,車間外的污水處理間應為暴露(露天)式。 (3)空壓機、風機、水泵等噪聲設備應設單獨房間,并盡可能安排在底層,外墻開門窗,內窗采用雙層密閉隔聲觀察窗,如內墻留有門窗。則必須與生產區之間設置隔離通道以隔聲,并設立隔聲值班室。 3.2工藝措施 改進生產工藝,降低硫化氫的產生量;污水處理設計為敞開式或露天式,使局部硫化氫的濃度降低;在污泥濃縮池和壓濾式脫水機工位安裝有效的密閉排風設施,排出的硫化氫經二級噴淋吸收裝置吸收凈化后高空排放;在產生臭氣的工位,安裝足夠數量的除臭噴淋頭,并保證噴淋液的安全性以及噴淋密度和噴淋頻次;改用機械清除污泥,減少硫化氫中毒機會。選用新型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降噪、隔聲措施,使作業場所的噪聲強度符合《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的要求。 3.3個人防護 接觸酸、堿的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工作服、靴、手套、口罩和防護眼鏡,防止或減輕眼睛和皮膚的化學性灼傷。按照《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的規定,對工作場所噪聲接觸衛生限值超標和有可能每班接觸噪聲 LA8h≥85 dB 的工人配備3種以上聲衰值足夠、舒適有效的護耳器(耳塞或耳罩),并經常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按期更換,確保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保障作業工人身體健康。 3.4應急救援 (1)在污水處理工位設置硫化氫高毒作業區域紅色警示線和告知牌,說明產生職業中毒危害的利t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如必須下池,應先將池內污水和淤泥盡量抽出,向池內大量送風換氣,并連續檢測硫化氫濃度,待池內空氣中硫化氫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后,佩戴有效的氧氣呼吸器,在有專人監護和配備有效急救設施情況下,方可下池工作。 (2)設置自動報警裝置和事故通風設施,其通風換氣次數不小于12次/h,通風口的位置應設在墻面的低部。 (3)使用鹽酸和氫氧化鈉的工序有可能發生化學灼傷事故,其工作地點應設置沖洗眼睛和皮膚的事故噴淋裝置,其服務半徑(距離酸、堿作業點)宜15 m內,一旦濺到眼內或皮膚,按操作規程可及時沖洗和救治,防止或減少對眼睛和皮膚的損傷。 (4)針對生產特點并結合作業場所可能存在的硫化氫、氨、鹽酸、氫氧化鈉等有毒化學物質的毒性特點和理化特性,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以保證在突發意外事件中發揮作用,保護勞動者職業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并建立三級請示批準程序,作業工人應在得到安全和職業衛生主管領導的批準后,在采取預防措施條件下,密切監護的同時再繼續工作。作業工人一旦發生中毒,應首先報警,有組織地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防止為救人而死亡的悲劇發生。中毒者應立即脫離現場,更換衣服,給氧氣吸人,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喉及肺水腫的發生,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氧氣呼吸器及急救藥物。 3.5管理制度 (1)定期檢修設備,可減少設備發生故障的次數,從而減少工人接觸硫化氫的機會。 (2)項目單位與污水處理責任方之間簽訂相關協議,防止在項目單位內因作業不當而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明確各自的職業衛生管理職責,確定應當采取的防護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3)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的定期檢測與評價,控制作業環境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使之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要求。 (4)設立職業衛生防治機構,配備專職職業衛生醫師。 (5)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調離職業禁忌人員,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對噪聲作業人員進行基礎聽力測定和定期跟蹤聽力測定,每年檢測作業場所的噪聲和工人暴露噪聲水平。 (6)提高對病原微生物的防護意識,對可能沾染病原體的工作場所設專用洗衣房。 (7)干化淤泥外運工位,應濕式作業并隨時清洗污染的地面,防止粉塵的二次污染。 總之。污水處理項目如能依據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控制設計,積極采納上述防護對策,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設計,并加強管理,可使生產環境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要求,防止職業危害的發生。 編輯 | 技術咨詢部 趙祥雲 上一篇怎么界定硫酸的火災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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